【台股盤後交易制度注意事項】5/15上線 盤後資訊揭露 保證金追繳制度 國際商品以市價計算損益

盤後交易制度 5月15日上線
圖/經濟日報提供圖/經濟日報提供

台灣期貨交易所為提供交易人完善避險管道及更多交易機會,將於今(2017)年5月15日推出盤後交易制度。國內主要股價指數期貨暨選擇權交易時間由5小時延長至19小時、境外美國股價指數期貨5月15日上市就提供長達19小時交易時間,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時間由原7.5小時延長至19小時。盤後交易制度將開啟我國期貨市場新紀元,有利交易人及時因應盤後國際政經事件進行避險與交易。

期交所說,盤後交易時段掛牌商品主要是考量市場需求、商品重要性與流動性、國際競爭及策略性發展目標,以及商品特性等因素分階段逐步推動,5月15日掛牌商品包含三大類11項商品:1.國內股價指數類商品: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2.境外股價指數類商品:美國道瓊期貨及美國標普500期貨;3.匯率類商品: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

其中,國內股價指數類商品及境外股價指數類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下午3時至次日上午5時;匯率類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下午5時25分至次日上午5時。

近年來亞洲交易所均已積極推動盤後交易平台,期交所推動盤後交易制度,有助於提昇我國期貨市場國際競爭力,且可依期交所商品推廣策略及市場需求,逐步掛牌擬交易商品,具完全自主性。交易人透過現有的國內期貨交易帳戶即可參與盤後交易,便利性高。另在即時行情資訊亦以現行模式傳送,交易人易於掌握交易資訊,具熟悉度,有助於盤後交易時段的交易及運用。

為使交易人可充分瞭解期交所盤後交易制度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期交所業已於網站(ww.taifex.com.tw)設置盤後交易制度宣導專區,歡迎交易人多加利用。

期市盤後交易 推11商品
期交所董事長劉連煜昨天邀請銀行交易部門主管召開業務聯繫會議,會中介紹期交所匯率期...期交所董事長劉連煜昨天邀請銀行交易部門主管召開業務聯繫會議,會中介紹期交所匯率期貨暨選擇權及即將於5月15日上線之盤後交易制度。 期交所/提供
台灣期貨交易所為提供交易人完善避險管道及更多交易機會,將於今年5月15日推出盤後交易制度。

國內主要股價指數期貨暨選擇權交易時間由5小時延長至19小時、境外美國股價指數期貨5月15日上市就提供長達19小時交易時間,匯率類期貨及選擇權交易時間由原7.5小時延長至19小時。

盤後交易制度將開啟我國期貨市場新紀元,有利交易人及時因應盤後國際政經事件進行避險與交易。盤後交易時段掛牌商品主要考量市場需求、商品重要性與流動性、國際競爭及策略性發展目標,和商品特性等因素分階段推動,5月15日掛牌商品包含三大類11項商品。(1)國內股價指數類商品: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及台指選擇權;(2)境外股價指數類商品:美國道瓊期貨及美國標普500期貨;(3)匯率類商品: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美元兌人民幣期貨、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

其中國內股價指數類商品及境外股價指數類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下午3時至次日上午5時;匯率類商品盤後交易時段為下午5時25分至次日上午5時。近年來亞洲交易所均積極推動盤後交易平台,期交所推動盤後交易制度,有助提升我國期貨市場國際競爭力,且可依期交所商品推廣策略及市場需求,逐步掛牌擬交易商品,具完全自主性。

交易人透過現有之國內期貨交易帳戶即可參與盤後交易,便利性高。另在即時行情資訊亦以現行模式傳送,交易人易於掌握交易資訊,具熟悉度,有助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及運用。為使交易人可充分瞭解期交所盤後交易制度相關規定及配套措施,期交所業已於網站(www.taifex.com.tw)設置盤後交易制度宣導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盤後交易制度/盤後資訊 一般時段揭露

在我國期貨市場增加盤後交易時段後,每日交易時段區分為一般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以台股期貨為例,一般交易時段交易時間為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45分,盤後交易時段交易時間則為下午3時至次日凌晨5時。

我國期貨市場之盤後交易制度係參考國外交易所作法,每日交易及結算作業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為劃分點,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屬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與證交所施行之盤後定價交易,其買賣與當日市場交易時間成交之買賣,合併編製交割計算表之方式不同。

在盤後交易制度上線後,期交所每一交易日僅於一般交易時段公告每日結算價,同時進行結帳作業,盤後交易時段期交所不另行公告每日結算價,亦不進行結帳。故盤後交易時段相關交易及結算作業,除另有規定外,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辦理。

在即時行情揭示部分,盤後交易時段與一般交易時段之委託與成交價量資訊分開揭露。

期交所現有行情資訊網站(http://info512.taifex.com.tw/)已在一般交易時段提供成交行情(含成交價格、時間與累計成交數量)、未成交之最佳五檔價格與數量(買進與賣出分別揭示)以及當盤開盤價、最高成交價、最低成交價及參考價。

未來在盤後交易制度上線後,盤後交易時段與一般交易時段資訊會分開揭示,亦將提供上開資訊。

另在期交所網站交易資訊揭示部份,交易人可自行篩選查詢一般交易時段或盤後交易時段之行情表,將分別揭示一般交易時段及盤後交易時段之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最後成交價等資訊。

另在交易資料統計方面,每日盤後交易時段交易資料(如交易量、未平倉量)將併入次一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資料合計,於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資料一併揭示,故未來盤後三大法人交易資訊亦將併入次一一般交易時段揭示。

期市盤後交易系列/結算會員限制委託新規 不知不可

台灣期交所於所有商品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的盤後交易時段,對結算會員即不進行保證金追繳作業,因應夜間結算,會員存放於期交所的超額保證金不足之情事,結算會員於符合特定條件下,期交所得於結算會員的超額保證金加計一定數額內,得暫不限制其新增部位委託。

期交所表示,相關規定為:

1.依期交所「市場部位監視作業辦法」規定,現行結算會員於一般交易時段新增部位所需結算保證金,逾其超額結算保證金時,除處理原有交易外,應即暫停辦理結算、交割業務。

2.期交所於一般交易時段盤後保證金追繳存入截止後(19:30),將依結算會員該時點的超額結算保證金計算20%的一定數額(舉例:A結算會員於19:30時之超額保證金為10億元,期交所計算其一定數額即為2億元)。倘19:30至次日凌晨05:00的盤後交易時段,結算會員或其委託期貨商發生存入保證金系統設備或通訊傳輸故障或中斷、網路銀行系統設備維護或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將結算保證金及時存入期交所結算保證金專戶,以致新增委託所需保證金逾其超額保證金時,倘該結算會員所逾越金額低於上揭所述的一定數額時,期交所得暫不限制其新增部位;基於整體市場安全性考量,當逾越金額大於上揭20%額度時,期交所將依「市場部位監視作業辦法」規定,對其採取限制新增部位措施。

3.結算會員新增部位所需結算保證金逾其超額結算保證金,經期交所暫不限制其新增部位者,應於次一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前檢具相關文件向期交所申報,說明原因,若經查不符期交所規定的事項,期交所得採取相關處置措施。

4.期交所於次日一般交易時段開盤前,將對結算會員所有部位執行洗價並進行保證金追繳通知,結算會員應於補繳時限前補足保證金。倘結算會員未於時限前補繳保證金,期交所將透過現行機制,主動自結算會員的客戶保證金專戶自動扣款,以確保可收足保證金。

期貨盤後交易/保證金夠不夠 資訊系統自動控管

台灣期交所於所有商品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的盤後交易時段(18:15至次日05:00),不進行結算會員保證金追繳,將採資訊系統自動控管,另新增於盤前提醒、盤中超額保證金使用成數預警通知及提供結算會員即時風險警示查詢功能,以利結算會員於獲知相關訊息時,適時評估及時存入足額的保證金。

盤前提醒及盤中預警通知

一、盤前提醒:盤後交易開盤前,期交所將針對前一營業日盤後交易時段新增委託保證金曾達超額保證金80%以上的結算會員,及預估委託量較大、保證金維持率偏低的結算會員,以簡訊及E-mail方式通知結算會員指定的聯絡窗口,提醒其預先存入保證金及注意委託量增加的狀況。

二、盤中預警通知:當結算會員於盤後交易時段盤中新增委託保證金達超額保證金的特定比率時,期交所系統將立即發送簡訊、E-mail通知該結算會員指定的聯絡窗口,另提供結算會員可透過FTP下載、期貨商管理系統查詢保證金相關資訊。

三、系統設定通知標準:考量委託量將因市況變化而波動,為避免盤中過度頻繁發送訊息予結算會員造成其困擾,期交所將於系統設定數階通知標準(例如60%、80%、100%、達限單標準),並分別設定各階層之通知時間間隔。訊息通知原則為已發過訊息者,若盤後交易的保證金使用成數高於前次發送訊息的階層將再度立即發送,或達使用者設定的時間間隔再次檢查是否須發送訊息。

四、當結算會員達限制標準須進行限單,系統立即發出通知訊息,並於委託保證金降至限制標準以下時,再度發出訊息通知已解除限單。

即時風險警示查詢功能

考量盤後交易時間較長且市場價格持續變化,故期交所另提供結算會員即時風險警示查詢功能。於盤後交易開始後,對結算會員部位定時以「市價」洗價,提供結算會員以市價計算的即時風險警示功能,結算會員得透過MTS系統查詢相關資訊,以利充分瞭解其實際保證金狀況,並預作風險控管措施,確保次一營業日開盤倘持續盤後交易行情走勢時,結算會員得即時繳存保證金以為因應。

盤後交易/國際商品以市價計算損益

台灣期交所於盤後交易時段對結算會員委託量控管方式與現行相同,除指定商品(例如:國際商品的美國標普500期貨及美國道瓊期貨、歐元兌美元期貨及美元兌日圓期貨等)須以盤後交易時段的市價計算損益外,其餘盤後交易商品(如: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台指選擇權、人民幣匯率期貨暨選擇權),則以各契約的每日結算價計算損益。

委託量控管

一、我國期貨市場採預繳保證金制度,期交所對結算會員的委託量控管方式為新增部位所需結算保證金不得逾其超額結算保證金。惟考量盤後交易時段,部分盤後交易商品之標的市場業已收盤,盤後交易時段的期貨價格未必反應次一營業日開盤狀況,且並非所有交易人均參與盤後交易。倘將結算會員所有部位進行洗價,恐產生鉅額部位損益而影響結算會員可新增之委託量,故期交所原則規劃不計算結算會員盤後交易商品的部位損益,以避免影響其交易人權益。

二、惟就盤後交易時段的國際商品而言,考量標的市場交易時間於期交所盤後交易時段為開盤狀態,期貨價格波動是真實反應標的市場現況,故該國際商品的部位損益仍以市價計算。

保證金追繳

一、盤後交易與一般交易重疊時段(15:00~18:15):盤後交易時段的保證金追繳併同當日一般交易時段的盤中保證金追繳作業辦理,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不足時,期交所將依規定發出保證金追繳通知。

二、當日所有商品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的盤後交易時段(18:15~次日05:00):期交所於該時段對結算會員不進行保證金追繳,惟系統將新增保證金自動控管及盤中預警通知等措施,有效控管結算會員風險。

一般交易商品及盤後交易商品分類說明。資料來源/台灣期交所。 製表/廖賢龍一般交易商品及盤後交易商品分類說明。資料來源/台灣期交所。 製表/廖賢龍
<本文轉貼自 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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