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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12天班 恐復活  7休1鬆綁 防過勞須配套

【綜合報導】「一例一休」政策修法在即,勞動部長林美珠昨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預定今天公告的修法版本,涵蓋鬆綁7休1、加班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輪班間隔等5大面向。這次修法將鬆綁現行強制7休1制度,未來「14天休4天」,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企業界及專家學者多表肯定,認為可讓勞工休假更有彈性;但勞團則批違背「落實周休二日」目的,堅決反對。立委則要求要有防過勞的配套措施。

勞動部研擬的《勞基法》修法版本共有5大面向,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將現行強制7天為一周期「不得連續上班超過6天」,改以14天為周期,最長將可連續上班12天班。至於延長工時上限、輪班間隔新制部分,部會官員和立委未達共識,將先採甲、乙兩案併陳方式處理。行政院預計11月中上旬將修法送立法院審議,力拼本會期完成三讀。 

不打算恢復7天假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說,今天下午立院施政總質詢結束後,將再盤整立委意見,接下來勞動部就會預告修法版本。勞動部主秘陳明仁說,勞動部昨向賴揆報告內容為上周蒐集包含立委在內的各界意見,「至於勞動部是否今預告修法版本,仍要看今立院總質詢內容,無異議才會通過預告修法,若有意見則預告時間將延後」。據了解,勞動部今還會和民進黨團討論修法版本。
對於政院修法方向,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強調,強制7休1應是全面周休2日的緩衝期,這次鬆綁7休1完全違背去年《勞基法》修法目的。另戴國榮和近來青年團體、勞團均要求政府回復原被刪除的7天國定假日,不過政院高層指出,目前沒打算恢復7天假或是設立專法。 

政院將修法鬆綁7休1,勞工休假將更具彈性。劉耿豪、林啟弘攝

企業盼減勞資對立

經濟部長沈榮津昨說,產業界最關心的是假日工時、假日加班費計算,及加班工時的彈性,例如產業界傾向從46小時提高至60小時、總量管制的計算區間是3個月或半年等,經部已將意見表達給勞動部。針對勞團對修法有不同意見,他指出,現在是朝著維護勞工安全、勞工權益,以及企業經營彈性兩大原則來檢討,「經濟部是代表產業界的聲音,會做充分的表達。」
企業界對於修法大表贊成,台積電企業訊息處處長孫又文表示,台積電已做到每周至少休一天,因此七休一對他們不是問題,孫並樂見加班工時上限由目前的46小時增加至54小時,這樣對企業來說較有彈性,至於以3個月進行總量控管,孫認為,這還是需要員工同意並兼顧員工的身心健康。日月光主管表示,期盼政府制定政策的時候,應減少勞資對立,共同創造雙贏的局面。 

應搭勞檢政策管制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表示,勞工若連續12天工作一定過勞,須有其他配套措施。國民黨團昨也開會研商,小組召集人藍委蔣萬安表示,國民黨只認同加班費核實計算、特休假可遞延這兩部分,其餘採保留態度,他個人也認為,大開後門給予資方彈性,根本就是把法「修惡」。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則說,黨內對鬆綁7休1還有不同意見要整合,若最後維持政院版鬆綁7休1,盼要搭配勞檢政策管制。
總統府資政吳榮義說,台灣的經濟產業結構已經不是以製造業為主,服務業比率逐漸提高,服務業與製造業不同,政府應配合產業結構改變,讓勞工休假更有彈性,朝鬆綁的方向修改是正確的,有利整體經濟。

「限制工作是違憲」

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張清溪認為,現制「一例一休」限制勞工不能上班是違憲,《憲法》保障的是勞工的工作權,怎麼反而變成「規定我不能工作」?至於加班時數多少改成核實給加班費也是對的方向。張清溪指出,勞工與僱主之間也是一種買賣合約,如果對一方不利,合約不會繼續,僱主要求加班,也要有勞工同意,對兩方都有利。 

鬆綁7休1影響

實行14休4後,第一周的例假若排在第一天,第二周的例假排在最後一天,期間的休息日也停休上班,形同可連上12天班。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1031/3783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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