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期貨市場 兩大制度調整 107年7月2日上線!

1.黃金類契約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

2.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到期交割月份調整

§ 黃金類契約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

一、 緣由

黃金價格主要波動時段在歐美主要交易時段,我國黃金價格多參考國際金價 而定,將黃金類契約(包含黃金期貨、臺幣黃金期貨、黃金選擇權)納入夜盤適用商品,可涵蓋國際黃金價格主要波動時段,俾利交易人得以因應最新市況及時調整部位,以進行相關避險,提昇期交所黃金類商品交易效益。

二、 夜盤適用商品

商品:黃金期貨(GDF)、臺幣黃金期貨(TGF)、黃金選擇權(TGO)。

三、 相關制度

●交易時間:新增夜盤交易時段(17:25~次日 05:00),開盤前 10 分鐘 (17:15~17:25)收單、開盤前 2 分鐘(17:23~17:25)不可刪單;另日盤交易時段 同現行(8:45~16:15) 。

●撮合方式、委託種類、掛牌月份與序列、新月份、新序列契約上市時間、 開盤參考價、部位限制數等同現行夜盤交易制度。

交易作業事項,如錯帳、違約、權益數負值申報、國內期貨月交易量、綜 合帳戶申報、交易資料統計等維持現行作法。

列為「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交易人需簽署「期貨交易人參與臺灣期貨 交易所盤後交易時段交易重點提要檢核表」,未簽署者,於日盤及夜盤交 易時段均不可交易非豁免代為沖銷商品。若交易人未簽署檢核表,自黃金 類契約納入夜盤交易實施日起,期貨商不得接受該交易人之新倉委託,倘 該交易人已持有黃金類契約未沖銷部位,則只能在日盤進行平倉委託或 持有該未沖銷部位至到期結算止。在黃金類契約納入夜盤前已簽署檢核 表者,即無需再行簽署。

黃金期貨及臺幣黃金期貨之漲跌幅限制採前一日盤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 ±5%、±10%、±15%三階段漲跌幅度限制。

黃金選擇權之權利金最大漲跌點數採前一日盤交易時段最近月臺幣黃金 期貨之每日結算價±5%、±10%、±15%三階段漲跌幅度限制。

§ 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到期交割月份調整

現行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到期交割月份契約為自交易當月起連續 2 個月份,另加上 3 月、6 月、9 月、12 月中 3 個接續的季月契約, 共 5 個到期交割月份契約。 為提供交易人有更多到期交割月份契約選擇,將到期交割月份契約調整為 3 個近月份契約加上 3 個季月契約,共 6 個到期交割月份契約。 適用的商品包含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 貨、非金電期貨、臺灣 50 期貨、櫃買期貨等 7 項國內股價指數期 貨。

盤後交易時段豁免代沖銷商品有哪些?

盤後交易時間非豁免代沖銷商品有哪些?

豁免商品  

資料來源:期交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元富期貨-林靜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