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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首次實際執行退單

(21)日夜盤台股期貨3月份契約於開盤後不久,因陸續出現委託口數較大之新進買單,價格有瞬間偏離情形,期交所期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首次實際執行退單,系統退回部分價格異常偏離之買單,於2月21日15:00:10至15:00:15間共退單122口,發揮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防範盤中價格異常波動風險之功能。 

期交所於1月22日上線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上線初期適用於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之近月及次近月契約(含跨月價差),其目的主要係防止錯單、胖手指及委託簿流動性失衡等情事,造成盤中價格「瞬間」異常波動情形,該機制同步適用於日盤及夜盤交易。

期交所表示,台股期貨3月契約因陸續出現委託口數較大之新進買單,推升成交價自10,727上漲至10,911,總成交口數為48口,之後因其可能成交價超過動態價格穩定機制之退單上限,故其餘委託口數被退單,總計當日15:00:10至15:00:15間,共退單122口。

期交所表示,該機制成功使昨日夜盤開盤之台股期貨成交價於合理價格之一定範圍內波動,避免大幅度之價格偏離,發揮穩定期貨市場價格之功效。

(轉貼自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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