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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退職所得 免稅額提高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

由於物價上漲,財政部昨(27)日公告,放寬102年度退職所得免稅額度。

以工作25年、領一次退休金為例,免稅額度今年度為新台幣422.5萬元,明 (102)年度放寬為437.5萬元,增加15萬元。依個人稅率不同,估計可少繳稅7500元至6萬元不等。

選擇領退休年金者同樣受惠。今年度退職年金免稅額為73.3萬元,明年度領75.8萬元以下免稅,每人免稅額度增加2.5萬元。依稅率不同,估計可少繳稅1250元至1萬元。

財政部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整,將於103年申報102年度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公告102年度退職所得計算方式如下:一次金低於17.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者,所得額為0;一次金超過17.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但未達35.1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減半計算所得額;超過35.1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部分,全數列入所得額。

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5.8萬元後,將餘額列入所得額。

財政部指出,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每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上次調整年度指數比較,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幅度調整。

財政部表達,102年度適用物價指數為108.76,較上次調整年度(98年度)適用物價指數105.11,上漲3.47% ,達應調整標準。2012/11/27

特定員工招待旅遊 應報所得稅

【記者郭宜均臺北報導】年底將近,公司將發放年終發獎金或招待員工旅遊誥賞員工一年來的辛勞,國稅局昨(27)日提醒,若招待特定員工旅遊,屬於對員工的補助,應列入員工所得報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例如必須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或業績,才能參加員工旅遊,就屬於公司對員工的補助,應列為員工所得。

南區國稅局指出,若公司舉辦員工旅遊,全體員工都可以參加,不必視為員工所得。

轉貼自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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