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所得替代率 甲案降比較多

 

行政院前天向國民黨黨團提出的勞保年金改革方案中,年資給付有甲、乙二案,勞保處處長石發基昨晚解釋,並不是大刀一砍將勞工分為三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兩族群,而是勞工投保薪資超過三萬元的人,該勞工退休後的退休金將分為兩部分計算;不過,確定的方案今天總統才會公布。

根據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昨天提案,年資給付率甲案先維持一點五五趴,累計的錢達一次給付後,改領原額七成。乙案則是投保薪資「三萬元以下部分」維持一點五五趴,「三萬至四萬三千九百元(最高投保薪資)部分」降為一點三趴。

外界以為乙案是將投保人依投保薪資分為兩大族群,如此一來將造成投保級距二萬八千八百元、所得替代率一點五趴,退休後每月可領年金一萬三千三百餘元,投保級距三萬零三百元勞工所得替代率一點三趴,退休後可領年金卻只有一萬一千八百多元,比未滿三萬的還少,明顯有漏洞。

勞委會官員解釋說,乙案其實是將同一個勞工的投保薪資分為三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計算。

以薪資七萬元、投保年資卅年勞工試算乙案,投保薪資四三九○○元,退休後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將從近百分之卅二,降至百分之卅點四。甲案的所得替代率則降更多,僅廿六點三二趴。

勞委會官員指甲案的長期效果較明顯。對勞工來說,兩案的所得替代率略有差異,甲案稍低,那是和工會幹部和勞委會座談時提出。

全文網址: 勞保所得替代率 甲案降比較多 | 退休年金制改革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7671076.shtml#ixzz2JQ7XU1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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