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少於16.4萬 免報稅
去年年所得16萬4,000元以上的人,今年就要申報綜所稅,首報族記得掌握訣竅,利用稅額試算、網路報稅,省時又方便,還可以成為第一波退稅的對象。
報稅季將到,提到報稅,首報族浮現腦海的第一個問題常是:「我要不要繳稅?」勤業眾信會計師莊瑜敏表示,需不需要申報綜所稅,必須從全年所得是否超過免辦結算申報標準來判斷。
莊瑜敏解釋,計算綜所稅須繳納多少錢,首報族須先掌握全年所得額,再以全年所得額減掉可扣除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算出「所得淨額」,接著以 「所得淨額」乘以適用稅率(分成5%、12%、20%、30%、40%五級),再減掉累進差額,便可算出今年須繳多少稅。
而所謂法定免辦結算申報標準,指的是個人可適用的免稅額加上標準扣除額的總額。
以103年度標準來看,免稅額為8萬5,000元,標準扣除額則為7萬9,000元(單身者),總計16萬4,000元。意即單身、且無扶養親屬的首報者,只要所得在16萬4,000元以下即符合免結算申報門檻。
莊瑜敏表示,每個人、每戶由於背景不同,可適用免稅額、扣除額也會不同,若具備配偶、可扶養親屬、薪資所得、學前兒童、身心障礙等條件,可適用的免稅額、扣除額就會更多。
但莊瑜敏仍建議首報族,不論所得是否超過免申報門檻,都要申報,因為其實有不少所得在發放時,就已預先扣繳稅款或有可扣抵稅額,只有申報才可以領取這部分的退稅。
不少首報族好奇,是否可透過扶養親屬節稅,莊瑜敏指出,父母只要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都可列為扶養親屬,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多扣除扶養親屬享有的免稅額,但若是無謀生能力的扶養情形,須向國稅局提出證明。
莊瑜敏表示,若兄弟姊妹也都有所得,將扶養親屬掛在稅負較高者身上,節稅效益較大;重點是在申報前,應與家人事先協調,避免重覆列報扶養親屬,事後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圖/經濟日報提供
FROM UDN http://udn.com/news/story/7243/85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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