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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放錯假不補班課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昨(5)日表示,若停班停課後與天然災害實際情形不符,因多數地方政府反對,故不必再補班補課。另考量因地制宜,短時強降雨暫不納入天然災害停班停課通報基準。

而明年春節放假是9天或6天,人事局二案並陳,工商團體反對放太多天假,主張與國際接軌,人事局傾向建議採甲案放9天,全年放假天數115天,全案目前正由政院高層評估中。

人事總處7月底曾邀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中央氣象局及各地方政府開會,研議短時強降雨納入停班停課的參考基準;會中有人建議若停班停課後與天然災害實際情形不符,是否於事後再補班補課。

黃富源昨天中午與媒體餐敘時表示,天然災害發生是否停班停課由地方政府決定;經調查,絕大多數縣市認為若停班停課後再補班補課徒增困擾,不贊成事後再補班補課,因此人事總處決定不實施。

黃富源並說,地方政府認為媒體稱「颱風假」,名實不副,應該改為「防災假」。

有關明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放假日,黃富源說,人事總處徵詢各界意見,已將放9天和6天兩案陳報行政院核定,目前政院尚未定案,人事總處建議採甲案放9天連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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