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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第六九六號解釋,指現有的夫妻現有的夫妻所得合併計稅的方式違憲,因此財政部已經開始修法,讓夫妻的所得稅分開計算,而且不限於薪資,股票、執行業務所得收入等十大類所得都可分開計算兩人分別要繳多少稅。
有媒體報導政府將因此釋放一百五十億的減稅效益,有五百五十萬個家庭受惠。不過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7號)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不算減稅,他也沒有去算可以有多少民眾受惠,財政部已經準備將修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審查。
張盛和:『那個不是減稅,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的,如果違憲、是不該收的稅,而不是減稅,就不用做稅式支出的評估,那個都不必。』
轉貼自 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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