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商品 金管會3面管控
3指標金檢 要求需設客戶停損退場機制
強化監理
【廖珮君╱台北報導】人民幣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銷售引發爭議,效應延燒,金管會將全面針對類似TRF的複雜型風險商品做3大控管,包括商品初次上架銷售前需提常董會通過,商品應設有停損退場機制,及建立聯徵中心額度查詢資料庫等。
金管會官員說,所謂「複雜型風險商品」有3大關鍵指標:1是該商品的投資人損失無限大,又沒有退場機制;2是該商品屬投機性;3是各銀行銷售又過度集中,金管會就會伺機啟動專案金檢。
報送聯徵中心查額度
官員說,目前已知類似TRF的複雜風險商品,還有1~2種,但其中以TRF銷售量最大,金管會也要求聯徵中心需建立衍生性商品核給額度和動支查詢機制。
官員說,目前中小企業投資衍生性商品並沒有查詢資料庫,未來建檔後,銀行若要核給額度前,就可先行查詢,若1家公司核給或已動用額度很大,該銀行就需考慮是否不再續做。
據了解,銀行公會也已正著手修改「衍生性商品自律規範」,討論衍生性商品核給一定額度以上時(例如比照放款額度)是否需提常董會通過,及報送聯徵中心查詢額度等兩階段措施。
金檢銀行有5大缺失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將赴財委會做「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專案報告。報告中指稱,金管會發現國銀承做TRF商品的交易量和獲利大幅增加、陸續產生客訴,因此對9家銀行啟動專案金檢。
金 管會專案金檢後,發現各銀行有5大缺失:1是核給客戶交易額度時,沒有評估客戶風險承擔能力,2是沒有依照客戶交易目的、經驗和營收等條件給予適合商 品,3是沒有對高風險商品做上架審查或審查不確實。第4則是對一般客戶的交易文件,全用英文表達,也沒告知最大損失和中途解約事宜,最後是銀行以不具資格 企金業務員去做商品銷售。
經調查後,發現永豐銀違規銷售並處分後,近期也將處分另外3家違規銷售的銀行。金管會3面撒網,對類似TRF的複雜型高 風險商品做全面控管,包括強化銀行內部對新種商品審查程序,如複雜高風險商品第1次上架銷售前,需報常董會或董事會通過,第2是強化商品銷售控管和產品設 計,如商品需設有客戶停損退場機制,第3則是建立聯徵中心額度查詢資料庫。
查TRF是否賣給農民
為全面了解各銀行銷售TRF狀況,金管會也調查各銀行銷售TRF的公司名稱、該公司資本額、營業額、所屬行業、承做金額、及損益狀況等6大項。
其中在所屬行業中,更調查各銀行是否有銷售給農民、鄉民、水果攤老闆等職業的一般自然人客戶。依現行規定,銷售TRF對象者,需是符合資產3000萬以上的高資產客戶,否就屬違規銷售。
【報你知】
什麼是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TRF)為1種與匯率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TRF交易方法簡單來說,就是由銀行和客戶「對賭」未來匯率走勢。
若投資人「賭對」匯率方向,獲利就是「本金*匯差」;若「賭錯」方向,投資人虧損就是「本金*匯差*槓桿倍數」,目前台灣槓桿倍數一般訂為2倍,是1種獲利1倍、虧損加倍的投資方式。
TRF契約最長達2年,每個月做1次「比價」,即計算1次損益,一旦投資人賭錯匯率方向,得補繳保證金到契約結束,否則就得認賠出場。
轉貼自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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